身滚烫滚烫的。
她低下头,捏着汤匙舀了口鲜美的鱼汤送进嘴里,一边努力想着话题。
「对了,小九讲话比较直,不过都没什么意思,你别太放在心上。」
「呵,这小鸟挺护主的,看在这份上,再跟她计较就说不过去了。」锦辉拐了个弯,幽默的说。
黎明乾笑了两声,决定换个话题问:
「你爹娘当初是怎么认识的啊?」
「哦!我娘家里本来是做生意的,家里很有钱,后来因为火灾付之一炬,后来亲戚们陆续结婚有自己的家庭,只剩她一个。所以我母亲只好自食其力,到处帮人打零工。
后来遇到一个不错的雇主,只要每天帮他带羊去森林前的草原吃草,傍晚再赶回来就好。我母亲说那时候,她都会带着一些画具,因为羊吃草的时侯她没事做,她就画画打发时间。
她就是在那里遇到我爹的。一般来说,我们没事不会去打家畜的主意,但你知道,那时候狼群经歷过大屠杀,正在外流浪,彩月奶奶和几隻成狼带着一大群狼崽到处东奔西逃。
那时我爹饿得没办法,只好挺而走险去偷羊。结果我爹不知道在想什么,还没出击就被我娘远远看见,还以为是谁家走丢的狼狗哩!于是我娘很可爱的分了些自己的午餐,放到前面,还对我爹招手说:狗狗,过来吃啊!」
「你娘真的是超可爱又天真浪漫耶!」黎明听到这里,笑出声道。
锦辉也咯咯笑着继续说:「是啊!我爹当时整个傻住,又气又好笑,但真的太饿了,又被发现,还偷羊只会引来村民,让整个狼群不安全。只好跑出树林,只吃了些麵包,剩下的醃肉片叼回去给大家分。
后来我娘每天都会多带点食物,等我爹中午时过来给他叼走。慢慢地,我娘开始分享她今天的画作给我爹看,讲讲心事。
某天,我爹决定以人身的方式,把自己也弄进那家农场主人家工作,跟我娘每天一起去放羊。一开始她很失落,因为大黑狗都没来了。直到有天遇上偷羊的豺群,我爹才现出原形赶跑他们。
所以啦!后来他们结婚了,我娘知道狼群现在的情况,也省吃俭用的多存点粮食、做了很多衣服、买些文具或小玩具给小狼崽,一起分摊家计。也不排斥以后跟着狼群一起迁移,毕竟那时还在逃难中。不然依照黑森狼族不成文的规矩,凡跟人类好上的公狼或母狼,只能离开狼群和人类伴侣居住。可奶奶考量到非常时期,我娘人又好,所以完全接纳她。
所以我到七岁前,都是和父母住在村庄里,我爹则是往返森林和村庄。后来在秋天的一个下午,那天雨下很大,我母亲拿着一叠要做给大家新衣服的布料走在路上,结果一辆马车打滑,撞到她,回到家里晚上说头疼,我爹给她敷了药。
那天半夜我突然被我爹用力摇醒,因为我娘走了。」
「我很抱歉。」黎明难过的说。这一听就知道是因为外部撞击而颅内出血。但这个时代没有先进的手术治疗。
锦辉将火球移到发尾,另一手搓着她的头发,语气平静道:「所以,办完我娘的丧事,我爹就带着我回狼群居住。
直到我十岁时,在某次逃难撤离时,让大家先撤自己断后,就再也没回来过。嗯,你懂,就乱世。」
黎明安静的吃着饭,她也懂,突然没依没靠是什么感受。
当年父亲突然过世,湘家就过来把她带走,没几年在老家的祖父母也跟着过世。剩她一个,在湘府没日没夜的活着。
为止尽的训练、冷落、嘲讽。逼她小小年纪起就得学着拿起武器斩杀生灵,顺便给家里分摊过多的业务,却拿不到什么钱和尊重。
「头发都乾了,我拿梳子给你梳梳。」
锦辉用手指顺了顺她的头发,转身去找梳子。